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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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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923794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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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内资商业保理公司该如何设立 |
设立前海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主出资人应当为熟悉相关行业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可以是自然人);
(二)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且来源真实合法;
(三)商业保理公司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纪录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四)商业保理公司不得混业经营;
(五)商业保理公司应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腾博国际拥有丰富的经验与社会资源,并一直遵循专业态度与卓越服务准则,并致力为本土企业与政府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随着其业务的增长,致力于将部分知识、技能与资源重新投入当地社会*需要的领域,协助其发展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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